发货单-ATO/PTO模式发货

本文主要介绍发货单的高阶能力:按ATO/PTO模式发货。

一、ATO/PTO的基本概念

在ERP的存货属性中,ATO、PTO是最为常见的两种存货属性,合理的利用这两种属性来处理订单交易过程中的交付环节,能够大幅提升制造业客户的订单交付效率,降低库存成本。
  • ATO(Assemble to Order):指的是按照订单的产品组合明细,组装成成品后发货。
  • PTO(Pick up to Order):按照订单的产品组合明细,从库存中选择相应的产品后直接发货,不需要组装。

二、ATO/PTO常见应用场景举例

2.1、ATO场景:自行车

  • 自行车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ATO产品组合,一般情况下用户都会购买装配好的自行车。
  • 自行车产品组合的明细包括车架、车座、车轮,最终以自行车整体进行交付,无论是定价、交货和库存控制,都是按照组装后的整体来进行处理。

2.2、ATO场景:口腔卫生展示架

  • 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口腔卫生展示架,就是一个典型的ATO产品组合。
  • 展示架产品组合的内容可以由不同数量的牙线、牙刷、牙膏组成,数量不同会影响到产品组合的定价。但是最终是以展示架整体进行交付,因此交货和库存控制,都是按照组装后的整体来进行处理。

2.3、PTO场景:工具集

  • 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工具集,就是一个典型的PTO产品组合。
  • 工具集通常由一系列不同的工具组成,例如上述工具集中包括钻床、螺丝刀和扳手,工具集不需要组装,而是每一个工具都需要交付,因此工具集的定价、交货和库存控制,都是按照每个明细散件来分别控制和处理。

2.4、PTO场景:品牌电脑

  • 日常办公用的台式品牌电脑,也是一个典型的PTO产品组合。
  • 电脑厂商售卖台式品牌电脑时,通常都是按照一整套的组合进行报价,但是交货时,包括了三个部分:显示器、主机、键盘,这三个部分显然需要分开交付,且每一个都受对应的库存量控制。

三、开启发货单ATO/PTO功能

ATO/PTO能力为发货单的高级插件,开通之前,有一些前提条件,这些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够开启:
  • 必须开启新版产品组合,旧版产品组合不支持。
  • 必须开启预设的发货单对象。
  • 路径:CRM平台管理->进销存管理->插件管理,可手动开启ATO/PTO插件。

四、使用发货单ATO/PTO功能

4.1、维护产品组合的交付模式

  • 新建产品组合时,需要在产品组合的主对象上,维护交付模式。
  • 产品组合需要组装后只交付母件(根产品)的,请选择ATO。
  • 产品组合不需要组装,只需要交付子件的,请选择PTO。

4.2、新建含产品组合的订单

  • 新建含产品组合的订单时,不受ATO/PTO插件的影响,与未开启插件时的逻辑一致。
  • 无论是ATO还是PTO的产品组合,在订单产品明细行中均会以树形结构展示。

4.3、订单发货-ATO模式

  • 对于交付模式为ATO的产品组合,在选择订单产品时,只能够选择母件,选择后会将整个产品组合均填入发货单产品明细行,并且保持了完整的树形结构。
  • 发货时只能够填写母件的发货数量,子件不允许填写发货数量,也不能单独删除某个子件明细行。删除母件的明细行会同时将整个产品组合从发货单产品中删除。
  • 发货单确认后,反向更新订单产品的发货数量、发货金额时,均以母件的发货数量、发货金额来进行更新。当母件的明细行全部发货,该产品组合等同于全部发货。

4.4、订单发货-PTO模式

  • 对于交付模式为PTO的产品组合,在选择订单产品时,既能够选择母件,也能够选择子件,选择后会将选中的产品组合均填入发货单产品明细行,并且保持了完整或部分的树形结构。
  • 发货时只能够填写子件的发货数量,母件不允许填写发货数量,可单独删除某个子件明细行。删除母件的明细行会同时将已选中的产品组合从发货单产品中删除。
  • 发货单确认后,反向更新订单产品的发货数量、发货金额时,均以子件的发货数量、发货金额来进行更新。当子件的明细行全部发货后,该产品组合等同于全部发货。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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