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对账单

更新时间:2023-03-03

一、渠道对账整体业务流程

二、对账单配置

2.1. 启用对账单

渠道对账为单独License,先通过灰度申请开通。开通后,在管理后台会显示【渠道对账单】模块默认未启用,点击【启用】即可。
注:目前仅支持客户主体的对账,合作伙伴暂未支持

2.2. 配置对账方案

启用对账模块后,系统预设【交易对账方案】,对账来源默认为订单、回款、退货、退款等对象,管理员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调整。在数据源配置中,需要指定来源对象,对账单中显示的字段,以及对账的客户字段、日期字段,并且设置对象数据的过滤条件。
注:在对账方案未初始化前,可调整对账数据源,包括调整、删除、新增等操作。一旦初始化后,系统会生成对账单对象,则不可再调整数据源。

2.3. 对账方案初始化,生成对账单对象

完成对账方案的编辑后,确认无误后,即可初始化对账方案。系统将自动生成对账单明细对象,主对象【交易对账单】为预设对象。从对象的对象名称将根据对账方案中的数据源名称保持一致。
注:自动生成的对账明细对象为自定义对象,会占用自定义对象配额。
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对账单对象,比如在主对象上增加从对象的统计字段,以及其他自定义字段,可根据需要调整布局等。
从对象的字段从对账方案中调整,从对账方案中增加的字段才会将数值带入对账单实例。
注:不可直接在对账明细对象中增加字段。

2.4. 配置打印模板

完成对象配置后,即可配置打印模板。在发起对账时,会调用打印模板生成pdf附件。
注:打印模板默认没有从对象,记得要配置从对象。

2.5. 配置BPM流程(可选)

系统预设业务流程,当需要内部审核或有较为复杂的流转需求时,可根据需求调整预设的bpm流程,在对账单上发起bpm流程,或自动发起。
注:该步骤为可选,如果不启用则可直接可点击【发起对账】按钮。

三、业务操作-对账业务操作流程

3.1. 创建对账单

完成以上所有配置后,即可在crm中搜索【交易对账单】,点击【新建】,可选择客户、时间范围、输入期初余额生成对账单。
如果数据量较少,系统立即生成,如果数据量较大,可能需要等待一会,具体进度可查看【完成标记】字段。
注:第一期先支持手动创建对账单,后续将补上自动发起。

3.2. 发起对账

对账单创建成功后,如果确认ok,则可发起对账流程。可在详情页上点击【发起对账】,也可以批量发起对账。
发起操作后,在详情上将自动插入附件和对账确认人。附件是基于打印模板生成的,对账确认人是当前客户的下游渠道用户

3.3. 确认对账

上游发起对账后,下游在渠道门户可查看到待对账的对账单。如果启用bpm,则有待办的bpm流程。
进入详细可点击【确认对账】的按钮,或bpm流程上的【确认对账】的按钮,点击后输入弹窗内容,即可完整对账。

3.4. 移动端操作

四、迭代计划预告

全量手册参考:订货通-管理员手册
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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