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主从关系用于描述一对多的主明细对象强绑定关系:一个主对象可以拥有多个从对象,而从对象只能属于一个主对象。通过主从关系,可以在主对象详情页中查询并操作关联的从对象列表,提高数据的可视性、准确性和管理效率。
使用场景
以销售订单与订单明细为例:A 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会生成销售订单和订单明细,销售订单与订单明细之间存在主从关系——销售订单是主对象,订单明细是从对象。通过主从关系,可以直观地查看和操作与销售订单关联的订单明细列表,方便更全面地了解订单情况。

主从字段配置
在一对多的主业务和明细业务关系中,可以在明细业务对象(即从对象)中添加主从字段。配置项说明如下:
主业务对象
选择主业务对象后,当前对象即成为该主业务对象的从对象。
示例:在"订单明细"对象下选择主业务对象为"销售订单",此时"销售订单"是主对象,"订单明细"是从对象。
详情页相关列表标题
用于设置从对象在主对象详情页"相关列表"区域中显示的标题名称。
示例:在"订单明细"的主从字段配置中,将【详情页相关列表标题】的值填写为"销售明细",则在主对象"销售订单"的详情页中,相关列表区域中订单明细的标题名称将显示为"销售明细"。
级联操作和数据权限
主从关系具有强绑定特性,具体表现如下:
- 状态同步:主、从数据状态完全同步,作废 / 恢复 / 删除主对象时,会同步作废 / 恢复 / 删除从属对象。
- 修改记录同步:从属对象的修改记录将同步显示到主对象的修改记录中。
- 数据权限同步:从属对象的数据权限与主业务对象的权限保持一致。


是否在新建主对象时从属对象必填
- 当选择"是"时,在新建主对象的页面中必须填写从对象明细,否则无法提交。
- 示例:在"订单明细"的主从关系字段中设置了"订单明细在主业务对象销售订单下必填",如果在销售订单的新建页面中没有添加订单明细数据,提交销售订单时会被阻断,阻断提示为"销售订单不能为空"。
是否显示当前从属对象单独新建/编辑入口
- 此项为固定配置,不可编辑。
- 可单独编辑的不是标准的主从关系。单独编辑无法使主、从数据的数据状态和数据权限保持一致。如果希望两个对象支持单独新建和编辑,建议使用查找关联字段来替代主从关系。

注意事项
使用主从字段时,请注意以下限制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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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从对象(主从同时新建时)不可单独配置审批流,从对象的任何变更都会触发主对象的审批。审批流程中可同时显示主对象和从对象的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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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射规则:从对象不可单独创建映射规则,可主从同时映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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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象排序:在主从新建 / 编辑时,能够自定义从对象排序,并且在列表页能够按照排序后的结果展示。
- 暂不支持手机端排序,手机端会按照 Web 端的排序结果显示。
- 模板打印结果也会按照排序后的结果展示。
- 注意:此排序功能暂不支持以下对象(这些对象有自身的排序字段可设置排序):商品、产品、规格、规格值、价目表明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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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限制:从对象不可以添加关联字段关联主对象。一个对象下的主从字段和查找关联字段不可以关联同一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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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级限制:主从关系不能设置多级。例如:订单明细是销售订单的子对象,则销售订单对象不可再设置主从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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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象条数:从对象条数默认为 200 条。如需增加从对象个数,可购买从对象条数资源包,每个资源包包含 100 条从对象条数,最多可购买 3 个资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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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上限:一个主对象最多可设置 5 个从对象。一个对象仅支持设置 1 个主从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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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新建/编辑入口:从对象不再支持单独的新建入口,因此主从关系字段新建时相关的配置项已强制设置为只读,不可修改,不支持放开。
- 目前一些预设对象仍支持从对象单独新建/编辑,这是历史逻辑。新建的对象均不支持。
- 因为主从对象在关系上具有强依赖性,如数据权限、审批流程、删除等操作都是绑定的,所以从对象能够单独编辑不符合业务场景。
- 当希望两个对象支持单独新建编辑时,可以先判断两个对象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用"查找关联"关系进行处理,此时可以在查找关联组件上进行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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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设对象特殊说明:预设对象有一些支持从对象单独新建、编辑,为历史逻辑,新建对象均不再支持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