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定义对象中加入支付(收款)组件,使对象直接具备收款到企业钱包的功能。
核心能力
- 自定义对象加入支付(收款)组件后,可直接在业务流程中发起收款。
- 支持支付宝支付和微信支付。
前提条件
[!IMPORTANT]
- 企业需在 企业钱包 中绑定第三方账户(微信、支付宝)。
- 接入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扫码收款和订货通应用均可以使用支付宝支付或微信支付。
配置要点
| 属性 | 说明 |
|---|---|
| 每对象上限 | 最多添加 1 个支付(收款)组件 |
| 支付方式 | 支付宝、微信支付 |
| 前置条件 | 企业钱包已绑定第三方账户 |
在自定义对象中加入支付(收款)组件,使对象直接具备收款到企业钱包的功能。
[!IMPORTANT]
- 企业需在 企业钱包 中绑定第三方账户(微信、支付宝)。
- 接入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扫码收款和订货通应用均可以使用支付宝支付或微信支付。
| 属性 | 说明 |
|---|---|
| 每对象上限 | 最多添加 1 个支付(收款)组件 |
| 支付方式 | 支付宝、微信支付 |
| 前置条件 | 企业钱包已绑定第三方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