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单据何时占用信用额度。
概述。
💡 占用规则默认只支持销售订单、发货单、应收单。如果未开通发货单或应收管理。 就不能配置对应单据。
开始之前。
[!IMPORTANT]
- 已开通信用管理。
- 目标单据明细上能 lookup 到前序单据,否则无法配置。
- 暂未支持“单据生效”占用时机,也暂未支持“预警提示”校验强度。
配置步骤。
- 打开占用规则,新建或编辑规则。
- 选择信用对象和占用单据,例如销售订单、发货单或应收单。
- 配置占用时机、检查强度、占用字段和过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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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存规则。规则被使用后,不能直接编辑。
- 用测试单据验证:余额足够时可提交并占用。余额不足时按检查强度直接阻断或二次提示。
验证方法。
- 提交订单后,信用占用明细出现对应占用记录。
- 余额不足时,页面提示符合规则中的检查强度。
- 发货后,占用从订单部分转移到发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