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从字段

  1. 字段描述:在一对多的主业务和明细业务的关系中,可以在明细业务对象中添加该字段。添加完成后,可以选择在新建主业务的时候同时批量新建明细。明细业务的数据权限与主业务的权限保持一致。

  2. 可以设置新建主业务时,从属业务必填。

  3. 一个主对象最多可设置5个从对象。一个对象仅支持设置一个主从字段。

  4. 主从关系不能设置多级,例如:C是B的子对象,B对象不可再设置主从字段。

  5. 级联操作:作废/恢复/删除主对象时同步作废/恢复/删除从属对象。从属对象的修改记录将同步显示到主对象修改记录中。

  6. 主、从数据状态完全同步,【作废/锁定/解锁】主对象时,也同步【作废/锁定/解锁】从对象。

  7. 从对象(主从同时新建)不可单独配置审批流,从对象的变更都触发主对象的审批。从对象任何变更都触发主对象的审批,审批流程中可同时显示主&从的变更内容。

  8. 从对象不可单独创建映射规则,可主从同时映射。

  9. 在主从新建/编辑时,能够自定义从对象排序, 并且在列表页能够按照排序后的结果展示

    注:
    1.此功能暂不支持以下对象(以下对象有排序字段可设置排序)商品、产品、规格、规格值、价目表明细、单位;
    2.暂不支持手机端排序,手机端会按照Web端的排序结果显示;
    3.模板打印结果也会按照排序后的结果展示。
    4.从对象条数默认为200条,如需增加从对象个数可购买从对象条数资源包,每个资源包包含100条从对象条数,最多可购买3个资源包。
    
2024-07-09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