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从字段使用场景
主从关系是指一个主对象可以拥有多个从对象,而从对象只能属于一个主对象,A公司在销售时会生成销售订单和订单明细,销售订单与订单明细之间存在主从关系,销售订单是主对象,订单明细是从对象,通过主从关系可以查询并操作与销售订单相关的订单明细列表可以提高数据的可视性,准确性和管理效率方便您更全面的了解订单情况。
二、操作指南
2.1主从字段配置
在一对多的主业务和明细业务的关系中,可以在明细业务对象中添加该字段。
2.1.1主业务对象
选择主业务对象后,该对象就是主业务对象的从对象。例如在订单明细下选择主业务对象是销售订单,此时销售订单是主对象,订单明细是从对象。
2.1.2详情页相关列表标题
在订单明细的主从字段设置处填了【详情页相关列表标题】的值为销售明细,在主业务对象的详情页的相关列表处订单明细的标题名称为销售明细。
2.1.3对级联操作和数据权限的解释
- 主、从数据状态完全同步,作废/恢复/删除主对象时同步作废/恢复/删除从属对象。
- 从属对象的修改记录将同步显示到主对象修改记录中。
- 从属对象的数据权限与主业务对象的权限保持一致。
2.1.4 是否在新建主对象时从属对象必填
- 当选择“是”就必须在新建主对象的时候,在主业务对象的新建页面必须填写从对象明细
- 例如:在订单明细的主从关系字段设置了订单明细在主业务对象销售订单下必填,如果在销售订单的新建页没有订单明细的数据,提交销售订单时会阻断提交,阻断提示为“销售订单不能为空”
2.1.5 是否显示当前从属对象单独新建/编辑入口
- 此项是固定配置,不可编辑
- 可单独编辑的不是标准的主从关系关系,单独编辑无法使主、从数据的数据状态和数据权限保持一致,如果想单独编辑那建议用查找关联字段。
2.2 主从字段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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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象(主从同时新建)不可单独配置审批流,从对象的变更都触发主对象的审批。从对象任何变更都触发主对象的审批,审批流程中可同时显示主&从的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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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象不可单独创建映射规则,可主从同时映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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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从新建/编辑时,能够自定义从对象排序, 并且在列表页能够按照排序后的结果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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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象不可以添加关联字段关联主对象,一个对象下的主从字段和查找关联字段不可以关联同一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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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义从对象不再支持单独的新建入口,所以主从关系字段新建时相关的配置项已经强制设置为只读,不可以修改,不支持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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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从关系不能设置多级,例如:订单明细是销售订单的子对象,销售订单对象不可再设置主从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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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主对象最多可设置5个从对象。一个对象仅支持设置一个主从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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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设对象有一些支持从对象单独新建、编辑,为历史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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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象不支持单独新建/编辑,字段配置页面的属性“是否显示当前从属对象单独新建/编辑入口”不支持修改。
目前一些预设对象是支持的,但是新建的对象均不支持。因为主从对象在关系上是具有强依赖性,如数据权限、审批流程、删除等操作都是绑定的,所以从对象能够单独编辑不符合业务场景。
当希望两个对象支持单独新建编辑时,可以先判断下两个对象之间关系是否可以用“查找关联”关系进行处理,此时可以在查找关联组件上进行新建。注: 1.此功能暂不支持以下对象(以下对象有排序字段可设置排序)商品、产品、规格、规格值、价目表明细、单位; 2.暂不支持手机端排序,手机端会按照Web端的排序结果显示; 3.模板打印结果也会按照排序后的结果展示; 4.从对象条数默认为200条,如需增加从对象个数可购买从对象条数资源包,每个资源包包含100条从对象条数,最多可购买3个资源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