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统一客户行为口径,保障收回规则准确。
管理员可以定义有效的跟进与成交动作。企业也可以按业务需要,在动作发生后调用自定义函数。
开始之前
开始之前
- 角色权限:您需要客户业务规则管理权限。
- 业务口径:已确认哪些动作代表有效跟进或成交。
- 影响范围:行为规则影响自动收回时间和客户状态。
配置客户跟进行为
- 打开客户跟进规则。
- 选择一个或多个可以更新客户最后跟进时间的行为。
- 如需增加自定义行为,选择对应对象和操作类型。
- 保存规则,并使用测试客户验证最后跟进时间。


配置客户成交规则
预置成交规则和自定义成交规则只能选择一种。
使用预置成交规则
选择系统预置的成交行为,例如新建销售订单、商机赢单或新建销售合同。满足所选行为时,系统更新客户的成交状态和最后一次成交时间。

使用自定义成交规则
如果企业通过工作流、业务流程、审批、导入或函数等方式判断成交,可以选择自定义成交规则。相关自动化在更新客户成交状态时,应同时更新最后一次成交时间,避免影响客户自动收回和提醒。

规则效果
- 执行已选跟进行为时,系统更新最后跟进时间。
- 执行已选成交行为时,系统更新成交状态和最后成交时间。
- 客户成交后再次成交时,状态可更新为多次成交。
- 时间与状态变化会影响剩余保有时间。
- 使用自定义成交规则时,成交状态和最后一次成交时间应保持同步。
验证方法
- 对测试客户执行一个跟进行为。
- 检查最后跟进时间。
- 对测试客户执行所选成交行为。
- 检查成交状态和最后成交时间。
- 如使用自定义成交规则,分别验证流程、导入或函数更新后的字段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