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线索回收规则

配置超时提醒、自动收回和跟进行为口径。

概述

线索回收规则用于处理长期未跟进、未转换或不适合继续由当前负责人持有的线索。管理员可配置收回规则、提前提醒和跟进行为。线索回到线索池后,可继续分配和流转。

开始之前

[!IMPORTANT]

  • 角色权限:CRM 管理员或对应线索池管理员。
  • 前置配置:已启用线索池,并已配置线索池管理员。
  • 业务依赖:已明确企业对“有效跟进”的判定标准。

配置线索池超时提醒

  1. CRM 管理 > 业务规则管理 > 线索池管理 中,编辑目标线索池。
  2. 超时提醒时间 中,配置未分配线索超时未处理的提醒时间。
  3. 配置已分配待处理线索超时未跟进的提醒时间。
  4. 保存配置。

配置线索池超时提醒

配置收回规则

  1. 在线索池编辑页中,找到 收回规则
  2. 点击 添加收回规则
    添加线索收回规则
  3. 设置线索范围。线索范围最多支持多组条件,按资料说明以“且”关系生效。
  4. 设置收回规则,例如长时间未跟进或未转换。
    回收规则配置
  5. 如需要,配置提前提醒负责人。
  6. 保存规则。
  7. 如存在多条规则,拖拽调整优先级。

配置跟进规则

  1. CRM 管理 > 业务规则管理 > 线索和线索池管理 > 跟进规则 中,打开跟进规则。
    线索跟进规则
  2. 点击 添加跟进行为
  3. 选择所属对象为 线索 或线索关联对象。
  4. 勾选应视为跟进的动作。
    跟进行为配置
  5. 点击 确定

规则说明

  • 未分配线索的超时时间,从线索创建、退回或收回线索池时开始计算。
  • 已分配待处理线索的超时时间,从线索分配时开始计算。
  • 跟进规则影响 最后跟进时间,进而影响回收时间。
  • 跟进行为不会直接把线索状态改为 跟进中
  • 线索池管理员可在前台线索池中手动收回 待处理跟进中无效 状态的线索。
  • 收回后,线索负责人清空,线索回到线索池继续流转。

验证方法

  1. 新建或退回一条未分配线索,确认超时后管理员收到 CRM 通知。
  2. 分配一条测试线索后不跟进,确认负责人和管理员收到提醒。
  3. 执行一次被勾选的跟进行为,确认线索的最后跟进时间被刷新。
  4. 使用管理员账号收回测试线索,确认负责人清空。

注意事项

[!WARNING]
修改跟进规则会影响最后跟进时间和回收时间。调整前,请先确认企业的跟进考核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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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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